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加快全国专利执法电子档案库的建设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重新制定了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并对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报送执法数据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07年度和2008年度数据库表,并于2009年6月26日前报送我局法制处(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2、3、4)。2008年已经每月报送了专利纠纷案件管理数据库表(一)和表(二)的,这次不用重复报送。 二、今后,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格式要求,将各类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于每月10日前分别以邮寄和邮件方式(EMAIL地址:gd_fzc@163.com)报送我局法制处。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由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利执法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每月上报的上述报表和各类执法统计表、书面材料,应当数据准确、内容详实、表述清楚,不得虚报、漏报和迟报,并由单位盖章、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 附件:1.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一)专利纠纷受理表 2.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二)专利纠纷结案表 3.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三)假冒他人专利案 件查处表 4.专利执法案件管理数据库表(四)冒充专利案件查 处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刘嵘、曾彦青,联系电话:020-87685019) 主题词:专利 案件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