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2006〕7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2009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积极做好本地区试点学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6月25日前。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工作方案》。 三、 申报材料 《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件一式四份及电子件。 四、 申报程序 1.申报学校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市知识产权局; 2.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根据《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推荐2所学校并签署推荐意见; 3.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将《推荐表》和《申报表》一同报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淑芳、周卫丽,电话:020-87680593,电子邮箱:zwl100@21cn.com)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中小学 教育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