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百名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我局拟于8-9月组织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赴美国培训,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美国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美国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及运行状况;美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做法和经验;美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情况等。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赴美国集中上课培训及到相关机构考察交流,共21天。考察机构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协会、竞争科技协会、WIPO纽约代表处、法院、企业、高校、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等。 三、培训对象和条件 1.培训对象: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或知识产权业务部门骨干1名。 2.人员条件 (1)年龄:50岁以下; (2)学历:大专毕业及其以上; (3)工作年限:从事专利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四、培训费用 预计每人4.5万元人民币左右,学员所在单位2.5万元,其余费用由省知识产权局承担。 五、报名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要求严格选拨人员参加培训,于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局协调管理处: 1. 报名表一份; 2. 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非必备材料,如有请提交); 4. 派出人员单位同意函(由学员所在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5. 政审函(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仅副处级及以下人员须提交。如本市要求有省外办出访任务批件才能办政审函的,可暂不提交,等收到任务批件后再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6. 美国签证表信息一式二份; 7. 因公护照相片电子版(光面、白底、大一寸护照规格,发至邮箱)及美国签证相片4张(光面、白底、50mm×50mm)。 六、其他 各市知识产权局必须确保选送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其它事项等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陆兵/周卫丽,电话:020-87680593,传真:020-87683937,邮箱:zscqj_lb@gd.gov.cn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009 邮编:510070) 主题词:知识产权 培训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