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赴美国培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8-10-0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百名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我局拟于2008年11月组织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赴美国培训,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学习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到2010年,通过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以专利工作为主,以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骨干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水平专业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中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人员为培育对象,培养100名左右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期培训班是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之一。
  二、培训内容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美国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及运行状况;美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营、保护的做法和经验;美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情况等。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赴美国集中上课培训及到相关机构考察交流,共21天。考察机构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协会、竞争科技协会、WIPO纽约代表处、法院、企业、高校、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等。
  三、培训对象、条件及名额
  1.培训对象: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试点事业单位中比较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实务技能的业务骨干。
  2.人员条件
  (1)年龄:年龄在50岁以下。
  (2)学历:大专毕业及其以上;
  (3)工作年限: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名额:共22名。
  四、培训费用
  预计每人4.5万元人民币左右,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知识产权局共资助每名学员2万元(其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宿费、培训费、公杂费以及国际段旅费标准资助30%的费用,约1万元),其余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培训人员条件要求严格选拔,组织推荐并尽快将本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处,按照先报名原则,22个名额报满为止,并于9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寄送至我局协调管理处:
  1. 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非必备材料,如有请提交);
  4.派出人员单位同意函(由学员所在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持附件中省外专局立项通知和此组团通知办理)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5.政审函(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仅副处级及以下人员须提交。如本市要求有省外办出访任务批件才能办政审函的,可暂不提交,等收到任务批件后再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6.美国签证表格信息一式二份;
  7.因公护照相片4张(光面、白底、大一寸护照规格)及美国签证相片4张(光面、白底、50mm×50mm)。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指导和协助企业赴美培训人员办理同意函和政审函等事宜。
  2.其它事项等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兵/周卫丽 电话:020-87680593,传真: 020-87683937,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009 邮编:510070)


主题词:知识产权 培训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8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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