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推荐出来,,并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方案》及书面申请包括电子件报送我局。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王开智,联系电话:020-87684899。 二ОО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强县工程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