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8〕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各地市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充分认识其意义,深刻领会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及我省主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战略、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提高国家及我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指导我国及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同时,各地市要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高潮。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互联网,发挥现有宣传教育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舆论氛围。请各地市填写《学习宣传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活动项目表》(见附件),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局。 二、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讲活动 为了推进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实施,我局定于9-10月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讲活动,由局领导按照联系的地市分工,分别到各地市宣讲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讲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中心组成员,市直单位及县区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各市要认真做好纲要宣讲的组织落实工作,纲要宣讲的实施方案及通知另文下发。 三、做好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各市要及时对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我局。我局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专题,各市要积极向此栏目报送本地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信息。 二○○八年九月 日 (联系人:李伟 郭亚青 020-87680592 传真:020-87683937 电邮:ZSCQJ_LW@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宣传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