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225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试点示范园区)培训班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7〕6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地市知识产权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派员报名参加培训。请各相关单位(名单见附件2)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并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由我局汇总统一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请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将报名回执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试点示范园区)培训班的通知》
2.广东省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郑丹燕、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0624、87684899,电邮:zscqj_cyc@gd.gov.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试点示范园区)培训班的通知 .pdf | |
附件2:广东省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