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03-3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全省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更加科学、务实的作风,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战略纲要实施,强化省部高层次战略合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中。
  (一)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化省部合作。
  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密切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09年)实施方案》。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企业开展战略实施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战略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市要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2009年度工作安排,抓紧建设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落实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项目。
  (二)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强化保障体系。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制约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做好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开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调研活动,争取在条件成熟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颁布《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继续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各地市要大兴调研之风,努力解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完善相关政策。
  (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强化统筹协调。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办公会议在整合优化部门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制定知识产权宏观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合力,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继续落实局领导联系指导地市工作制度,制定实施2009年度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强化省局对地市工作的指导。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调议事机构,更好地统筹协调本地知识产权工作,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时机,大力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半年拟组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二、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鼓励发明创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四)稳步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
加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及国(境)外专利资助政策,探索建立专利申请奖励制度,做好与国家申请国外专利资助政策的衔接;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与检查,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专利奖励工作,组织好2009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以及广东专利奖与中国专利奖的有效衔接。强化专利统计及分析工作,定期发布全省及各市专利申请授权数量,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评价制度。各地市要引导本地区重点产业、行业、企事业单位在稳步提升专利申请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专利申请的质量,不断优化我省专利申请和授权的结构。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指导和扶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探索制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引导计划,继续认定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09年度试点事业单位和试点区域,积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动示范企业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国家知识产权城市和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我省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各地市要大力推动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专利评奖活动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工作专项。
  (六)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和知识产权转移。
编制2009年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提升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试点,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探索资产评估、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转移的有机结合新模式。继续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举办中国专利周活动,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展示交易中心,探索展示交易模式。继续抓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出证工作。各地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与推动知识产权运用。
  (七)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与利用。
  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组织开展平板产业以及 OLED、TFT-LCD和LED等产业的专利态势分析,及时发布分析报告,帮助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了解有关产业(行业)的专利布局,预测技术发展方向,为政府决策、企事业单位科研立项、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完善并试运行企业知识产权数据采集系统,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启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针对当前金融海啸引发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开展利用全球创新成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专项行动。
  三、围绕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快制定专利条例。
  根据省人大十一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抓紧做好《广东省专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省内外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不断充实完善条例内容,力争年内报请省政府、省人大审议。各地市要加强专利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宣讲活动,切实抓好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
  (九)着力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深入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启动“5.26”区域专利行政执法保护试点工作,强化省际间、部门间和区域间的专利执法协作。改善地市专利执法条件和装备,提高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的合作共建,建立广东专利无效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下半年召开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专利行政执法经验。
  (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认真做好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筹建和建章立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涉外应对调研活动,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涉外应对试点和维权援助工作。加快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信息采集、发布机制,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与援助。
  (十一)切实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引导和推动省内各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探索建立行政、司法和自律保护的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
四、围绕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强化服务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二)抓紧建设和完善相关信息服务平台。
  抢抓机遇,力争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首批试点单位。组织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建设集基础数据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我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扩大信息源。开展广东省产业发展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广东省重点产业、行业外观设计专利图像分析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市要根据全省信息平台的建设布局,配合开展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平台功能的完善。
  (十三)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管。
  加快研究制定鼓励和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广东省专利代理执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提高专利代理业务水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查处取缔非法从事专利代理行为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成立审核、审批和年检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精心组织好2009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广州考点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广东专利代理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行业奖惩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认真履行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职责,严肃查处专利代理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提高代办处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专利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的管理,开展受理和收费数据的统计分析。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专利审查电子审批系统上线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远程会晤及查询系统的建设,同时,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电子审批系统上线的契机,启动代办处专利审查远程查询系统的相关试点工作。抓紧设立专利代办业务在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
  五、围绕拓展知识产权合作空间,切实加强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十五)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继续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外国有关机构和组织的沟通交流,大力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促进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深入开展。举办“2009珠江国际知识产权论坛”,提高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运用能力。与美国全国商会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及发展动向,编写知识产权维权手册,提高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应对能力。
  (十六)推进粤港澳台知识产权合作。
  完善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制度,全面落实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七次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组织召开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八次会议,提升粤港知识产权合作层次,深化合作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粤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机制,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两岸三地知识产权研讨会”,争取开展专利代理行业对台交流活动。
  (十七)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
  做好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暨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论坛的筹备组织工作,在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宣传培训、联合执法等领域继续开展合作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施2008年确定的粤哈协作项目,启动第二轮为期三年的粤哈知识产权协作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对哈知识产权协作。
  六、围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领导与宣传培训
  (十八)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创新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实施“知识产权彩虹工程”,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开展4•26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论坛,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和十大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启动第二次广东省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推进中小学及职业技术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认定青少年发明创造特色基地,争取创建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争取开展“广东省巾帼发明家”和“南粤青少年发明之星”评选活动。各地市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和支持各培训主体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争取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推荐优秀人才纳入国家第二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大力实施我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知识产权培训骨干队伍。支持知识产权学院开展学历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或必修课,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各地市要加大力度,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二十)强化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有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省局和各地级以上市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三、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勤政廉政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力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主题词:知识产权 工作要点 通知
抄报:黄华华省长、宋海副省长,江海燕副秘书长。
抄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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