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8〕256号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东莞、湛江、潮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以下简称“贯标推进项目”)实施期限已满,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机构建设扶持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5〕202号)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决定对该批贯标推进项目进行总结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见附件1)对照合同要求,形成验收总结材料(模板见附件2)。材料应客观真实反映合同规定内容,不应将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我局将按照合同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并通报验收结果。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应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内容,并及时汇总工作进展。
二、验收要求
(一)截至材料提交之日,合同任务仍未完成的单位,应当提交推进本区域企业贯标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在一年内继续完成相关任务。任务完成后,再行补充提交材料,继续验收。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5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纸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扫描电子件发送至zscqj_cyc@gd.gov.cn,标题请标注“××市2015年贯标推进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贯标推进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2. 2015年贯标推进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郑丹燕,020-87680624,吴瑛,020-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开展验收的通知(粤知产函(2018)256号).doc | |
附件一 2015年贯标推进项目承担单位名单.doc | |
附件二 2015年贯标推进项目验收报告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