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8〕258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7〕109号)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开展“201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项目”中期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要求,按计划完成第一年度任务,并形成总结材料(模板见附件)。材料应客观真实反映该年度工作内容,不应将以往工作及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二、各项目组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纸件及电子件(word及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上报材料请标注“××单位‘201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18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0624,邮箱: zscqj_cyc@gd.gov.cn)
![]() | 附件:“201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