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8〕24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做好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内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名单见附件2),指定专人对接考核评估工作,按照《通知》所列附件7的样表,于4月3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通知》里的联系人邮箱,并抄送我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二、请省内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25日前在线填报有关表格(网址www.patnavi.cn,《填报须知》见数据报送平台首页)并提交工作总结。
三、请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作为构建专利导航和运用体系、推动现代化高质量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并予以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87号)
2.广东省纳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各项目一览表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成思(专利导航产业实验区、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阳屹琴(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电话:020-87684899、37666326)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 |
附件2:广东省纳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各项目一览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