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8〕386号
广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做好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和省内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名单见附件2),按照《通知》所列附件,于6月25日前将《专利导航项目报备工作联系人回执》发送至《通知》里的联系人邮箱,并抄送我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二、请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和省内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25日前登陆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系统(网址http://baosong.sipop.cn,《填报须知》见数据报送平台首页)并依序完成账户注册、登陆和材料报备工作。
三、请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作为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并予以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成思(专利导航产业实验区、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阳屹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电话:020-87684899、3766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