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及服务类项目启动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8-06-04     点击量:

粤知规函〔2018〕34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47号)及《关于近期做好省级预算执行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8]98号),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及服务工作项目(包括广东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已经按计划下达。现将以上二类项目的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项目经费及时下达到位 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督促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项目经费仍未落实到位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所在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反馈情况,以便协调落实经费下达。

    二、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一)我局将与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清单详见附件1-14)签订项目合同; 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XX项目委托合同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邮箱),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规划发展处(邮箱zscqjghc@163.com);待我局审核内容后返回,打印纸件(一式5份)并盖章后报送我处。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二)广东省专利交易运营扶持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为后补助项目,无需签订合同。专利交易运营扶持项目经费由市财政下拨给补助单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经费,由各地市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统筹下达给本市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单位。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一)请项目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为保证项目实施绩效,我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推进项目落实情况,督促项目高效高质按期实施。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附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 5月31日 (联系人:陈彦慧,联系电话:020-3766604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04室,邮编:5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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