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函〔2018〕297 号
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督促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整改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8〕207号)的精神,我省现有19家专利代理机构不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合伙人、股东、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双证人员)的数量要求(名单见附件)。为推进依法办事,诚信经营,现请不符合要求的19家专利代理机构于2018年9月底前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对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我局将于2018年10月起进行核查,对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整改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整改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佟海鹏,电话:020-8768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