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8〕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遴选工作
(一)请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以下简称《示范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申请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以下简称《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并将《示范机构申请表》《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示范机构申请表》《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电子件发至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二)请广州奥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中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和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认真填写《示范机构申请表》《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并将《示范机构申请表》《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21日前分别报送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同时将《示范机构申请表》《示范申请机构人员列表》电子件发至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
(三)请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相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推荐申报后,请将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件抄送至zscqj_cyc@gd.gov.cn。
二、关于第五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遴选工作
(一)请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且有意愿参与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以下简称《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以下简称《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并推荐相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推荐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电子件抄送至zscqj_cyc@gd.gov.cn。
(二)请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地市知识产权局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且有意愿参与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认真填写《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并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将《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人员列表》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人员列表》电子件发至
zscqj_cyc@g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粤知产函〔2018〕289号-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2.
粤知产函〔2018〕289号-附件2: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一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