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582号)的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1607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单位(名单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单位: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完全从事公益服务的维权援助中心、保护中心除外,无需调查)。
(二)我省行政区域内,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培训服务的机构;从事地理标志服务的机构。
二、统计调查工作安排
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对统计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省内调查数据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主动与省保护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接收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样本,积极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完成问卷填答工作,完成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核准汇总并报送省保护中心。
三、统计调查内容和方式
(一)统计调查内容。本次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对涉及调查的服务机构信息进行名录核准汇总等。
(二)统计调查方式。本次统计调查采用电子填答系统,调查样本账号密码由省保护中心发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indexs.html)。
各单位要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填写完调查问卷后,通过电子填答平台打印填写完毕的调查问卷(加盖统计调查对象的公章),上传至电子填答平台进行回收,其调查问卷所答选项不得存在明显逻辑矛盾,并且不得擅自改变调查对象。调查问卷回收之后,省保护中心将通过电话对调查问卷进行再次复核,如果复核结果与原始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按照调查问卷未完成处理。
四、统计调查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36号),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复实施的法定统计,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是掌握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调动各方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统计调查工作。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防止发生瞒报、漏报、虚报的问题。
(三)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应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所的力量,为统计调查对象填答问卷提供必要的帮助,要想方设法保证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各单位负责的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不得低于90%。对调查问卷回收率低的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将视情进行通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8月6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送至省保护中心(报送表见附件1)。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电子邮箱务必填写项目具体经办人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联络。
(二)请各单位按照调查工作要求,及时回收填报好的调查问卷,经核查无误后请于8月20日前督促全部统计调查对象完成网上填答,并将《服务机构信息核实情况表》(表格样式由省保护中心通过邮件提供)报送省保护中心。
各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省保护中心反映。
附件1 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docx
附件2:2019年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名单(公示).xls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邝平林(省保护中心),陈彬彬(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联系电话:020-87682771、020-38835358,电子邮箱:6247072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