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质监〔2019〕4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横琴新区工商局,有关技术机构、认证机构:
为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守护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省局制定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请各地结合国家和省的要求以及当地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 ,守护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根据我省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摸清我省儿童和学生用品底数及行业质量安全状况,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的产品,查办一批质量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到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辖区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减少至12%以内,“三无”产品得到初步整治,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置。玩具枪、电动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等重点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工作有效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产品。儿童玩具、学生文具、中小学生校服,用于建设校园跑道的塑胶颗粒、胶水等原材料。
(二)重点区域。各地相关产品的产业集聚区;学校周边经营店;儿童和学生用品集中交易的市场、商场、超市,相关电子商务平台。
(三)检查重点。一是是否存在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无标准或产品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二是是否有生产、销售未经整改的监督抽查不合格同型号产品;三是列入CCC认证目录的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童车等6类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违规情况;四是重点检查是否有违法生产和销售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各地要组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本辖区儿童和学生用品的摸底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主要经销商名单,以及相关产品的集中销售区域名单,包括专业、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主要门店,建立产品的生产、销售主体数据库,汇总上报。(详见附件3)。(各市局负责)
(二)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各地要结合摸底调查工作,召集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销售主体负责人,分别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向企业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以及儿童和学生用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点,明确生产销售者的主体责任,书面要求相关企业对照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列入CCC认证目录的儿童玩具,生产销售危险玩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等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结果。(省局质量监督处、网监处,各市局负责)
(三)聚焦涉安全项目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局已将儿童玩具、学生文具、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列入今年监督抽查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教育、体育等部门,对拟用于建设施工的校园跑道的塑胶颗粒、胶水等原材料开展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对省内同型号产品生产、销售者依法调查处理,责令限期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监督抽查初步认定产品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以及发现由于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或型号普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各市局应及时将认定情况书面通知辖区生产企业,并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开展调查分析,对经最终认定属于缺陷产品的,各市局应加强对生产者实施召回情况的监督。(省局质量监督处、质量发展处按职责分别负责,各市局负责)
(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要组织力量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分别展开专项检查。一是在生产领域,要对4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要重点查看原料进货记录、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记录等;对属于CCC认证目录的6类儿童玩具,要组织认证机构检查关键原材料供应商是否与认证备案的一致。二是在流通领域,要持续开展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及合格证等“三无”产品,以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专项清查行动。(省局认监处、质量监督处按职责分别负责,各市局负责)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要组织对4类重点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有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废塑料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玩具产品,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要没收和全部销毁,同时追踪溯源,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各地要立案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整顿治理一批问题企业,清除取缔一批违法企业,曝光移送一批重大案件,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各地检查发现大案要案的,要立即报省局执法监督处。(省局执法监督处,各市局负责)
(六)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如组织青少年儿童和家长与我省授牌的77家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和相关企业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和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结果,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慎选慎购慎用。做好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各地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省局质量监督处、信用监管处、执法监督处、新闻合作处、科信处按职责负责,各市局负责)
四、行动时间实施步骤
各地要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从4月底到年底,集中执法力量,分阶段开展守护行动。
第一阶段4至5月份,为准备阶段,各地制定方案、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第二阶段5至7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地组织开展培训宣讲,指导、督促生产、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第三阶段8至10月份,为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阶段;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份,为总结提升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关系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社会对此保持极大关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二)抓住关键节点。在开学前后和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期,集中开展学生文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在“六一”儿童节前期,集中开展儿童玩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
(三)开展督促指导。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协调办理跨区域案件,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对发现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负责处室和各市局请于4月30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填写并报送附件2表格),5月8日前报送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及集中销售区域信息统计表(附件3);5月13日、8月8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及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各负责处室和各市局的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总体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上信息请及时报送省局质量监督处,大案要案同时报送省局执法监督处。
省局质量监督处联系方式:黎明,020-38835778,电子邮箱:gdszjjzjc@gdqts.gov.cn;
省局执法监督处联系方式:廖勇锋,020-38835806,电子邮箱:zfjdc@gdqts.gov.cn(报送大案要案情况)。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联系人.doc
附件3: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及集中销售区域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5: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