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家用燃气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检任务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本次共抽查了佛山、中山等2个地市74家企业生产家用燃气具产品(包括家用燃气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经检验,发现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家用燃气热水器的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接地措施、热效率、热水产率等4个项目;家用燃气灶的热负荷、热效率、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燃气导管等4个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家用燃气热水器的抽查不合格情况
(一)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本次抽查判定1批次产品“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排放的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是否符合要求。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使用者使用过程中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1。
表1 “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检验报告编号 |
产品 名称 |
生产单位名称 |
生产单位地址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次 |
SC201808170101046J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
中山市城豪电器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安大道西同富路72号首层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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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Q24-A |
2018-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