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科信〔2020〕369号
广州、梅州市市场监管局:
经组织专家验收,现下达第二批广东省区域性食品检验所名单(详见附件)。请各承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加强建设及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技术能力水平,积极服务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
附件 广东省区域性食品检验所名单(第二批).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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