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0〕4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989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单位,涉及20个地市,主要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商业秘密服务、植物新品种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培训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二、统计调查工作安排

  我局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主动与省保护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接收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统计调查样本,积极指导、督促调查对象完成问卷填答工作。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情况,以及市场与未来发展等情况。

  (二)统计调查方式。本次统计调查方式采用电子填答系统,调查样本账号密码由省保护中心发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告知调查对象,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indexs.html

  四、统计调查时间

  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36号),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复实施的法定统计,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要加强指导,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所的力量,为调查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按时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把握调查进度,督促调查对象于8月30日前完成问卷填答。及时收集、汇总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于8月15日前反馈至省保护中心。

  (四)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到省保护中心,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具体经办人信息,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联络。省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20-87682771,电子邮箱:gippc_kpl@gd.gov.cn。

  附件 2020年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邝平林,佟海鹏,电话:020-87682771、3883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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