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0〕437号

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等有关要求,为落实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进行跟踪监控责任,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018—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资金范围

  (一)资金范围。

  2018—2020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专利奖励专项资金。具体项目清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6。

  (二)单位范围。

  2018—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各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实施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资金使用情况。

  包括制定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预算执行、事项支出的合规性。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包括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有无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实施进度安排,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合同的管理、执行是否规范,是否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开展监控,发现与既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情况的项目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项目是否及时办理验收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

  (二)自查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检查资金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材料报送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专项资金自查表》(附件7),撰写《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8)。其中2020年度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实施单位还需要填写《2020年度项目中期情况》(模板详见附件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积极配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抽查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检查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沟通联系。

  点击下载::附件1-9.zip

       1. 2018年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清单

  2. 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清单

  3. 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清单

  4. 2018年度专利奖励专项项目清单

  5. 2019年度专利奖励专项项目清单

  6. 2020年度专利奖励专项项目清单

  7. ****年专项资金自查表

  8. ****年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参考提纲)

  9. 2020年度“XXX项目”中期情况(模板)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 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3883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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