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量:

  粤市监〔2020〕88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对专项整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方案措施,扎实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有效加强联动配合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既要分工负责,更要联动配合。要畅通联络渠道,及时通报相关工作信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共同研究、互相配合、联合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格(附件),报送对应的省厅(局),便于对应省厅(局)汇总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赤民,联系电话:020-38835650,电子邮箱:gdsjj_tzsbc@gd.gov.cn。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张逸伦,联系电话:020-83133596,电子邮箱:zjt_cjc@gd.gov.cn。

  省公安厅联系人:刘泽霖,联系电话:020-83922275,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万品泉,联系电话:020-83730243,电子邮箱:wanpinquan@gdcd.gov.cn。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蔡俊豪,联系电话: 020-83135794,电子邮箱:yjt_whc@gd.gov.cn。

  附件:液化石油气瓶相关信息统计表.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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