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20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培育诚信消费示范商圈(步行街)活动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9〕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0〕33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6月份起,组织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培育活动。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第二批有16家“放心肉菜超市”培育点通过评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督管理,督促本区域诚信消费培育点持续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对诚信经营主体予以激励,以点带面构建我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品诚信消费环境。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1:广东省诚信消费商圈(步行街)培育项目—“放心肉菜超市”名单(第二批)
2.“放心肉菜超市”牌匾式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