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202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总结和复制推广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征集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和复制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针对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领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国内、国外业务服务)的最新成果,可以是任何一种知识产权服务的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进行征集。所征集的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能够体现知识产权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工作方法及其成效,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和实效性,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能够支撑高质量发展,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水平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借鉴和复制推广作用,能够充分展现广东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新业态风貌,以及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二、征集方式
(一)编写要求。所征集的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名称应该简明,体现具体类型、特点;报送的文本有观点、有材料,观点和材料相互支撑;提供的材料全面、准确,有翔实的数据和事实做支撑;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字简约,语言流畅,如文图并茂更好。
(二)报送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填写《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各知识产权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也可自行填报。每个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推荐名额不限。
(二)请于2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我局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
附件: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佟海鹏,联系电话:020-38835522)
附件
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