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1〕3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发挥知识产权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1〕365号),我局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

  经对前期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分析,部分战略性产业集群申报数量偏少,难以做到好中选优;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全,难以支撑项目有关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四大功能要求,需要补齐。经研究,现决定对2022年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时间进行延长,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补充申报或完善,并重点突出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申报单位应当要素齐全。原则上,申报单位应能够牵头并联合知识产权代理、金融运营、专利信息服务相关机构和产业重点创新主体,组成能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实体。

  二、发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用。鼓励服务业务齐全、服务质量高、发展规模大、能够开展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业务的优质服务机构牵头参与项目申报,每个服务机构(含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最多可申报三项(含牵头或联合)。

  三、已经申报成功的单位全部有效,并可按照自愿原则和本次通知要求,补充申报材料。未申报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四、对于所有申报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召开现场答辩会,听取各申报单位情况汇报,择优立项,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五、凡立项成功的单位,需在项目期内完成产业运营中心实体建设,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具备中心开展工作的场地、专职人员等条件,至少含专职人员10人。

  六、延长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15日上午12:00。请各单位在上述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含纸件、电子件、申报系统录入)报送我局。

  其他申报事宜不变。

  特此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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