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2〕62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2〕15号),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切实增强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端科技人才创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及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一)项目类型、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项目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的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其他一般创新项目从已共同评审过的项目储备库中择优推荐。
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其他一般创新项目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月16日17:00。
书面材料装订、报送要求:书面申报材料,不得由企业自行装订,应由委托机构按封面、承诺书、重复申报说明、申报资料正文(含合同约定)、相关附件(委托机构应重点审查并确保书面附件与上传系统的附件材料一致)、企业注册信息资料的顺序汇总,副本平装成册(封皮颜色尽量统一采用黄色,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一般不要用“××研究”、“××技术”等);正本排列顺序与副本一致,不要装订,用强力夹子稳妥夹好。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gvc.innofund.gov.cn)截止时间:5月18日17:00。
书面申报资料截止时间:5月18日17:00。书面申报资料一式3份,封皮颜色尽量统一采用黄色,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份)、申报单位(副本1份)名称。
二、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创新资金重点支持小微型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倾斜。
类别包括:重点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其他一般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厅组织统一评审,于5月下旬择优立项推荐给国家创新基金。
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统一评审,经省创新资金或(和)地市(区县)创新资金(基金)立项后,纳入2013年创新基金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在广东省(深圳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附件3)中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
2012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的形式。
申报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的单位需要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填报项目、上传附件并打印申报材料,相关流程及操作请咨询当地的省科技厅创新基金业务委托机构(附件5)。
申报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的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可在申报系统下载可行性报告提纲)及附件等申请资料,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申报程序包括:
1.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2.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2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
各地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税)政局审核汇总后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送交省科技厅(由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代收)。
3.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作汇总推荐。各地市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委)、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4),其中顺德区由区科技、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申报时间
重点创新项目和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的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7:00。
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15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510070
网站地址:www.gdsti.info
电子邮箱:87680016@163.com
联系电话: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曾群超 王大春
020-87682617,87680016,87686652
省科技厅 沈 强 020-83163640
龚建文 020-83163870
省财政厅 邓玲玲 020-83170279
附件: 1.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www.innofund.gov.cn/info_view.asp?infoID=1587,不再印发)
2.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3.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可在广东创新基金网www.gdsti.info、www.inofund.gov.cn下载,不再印发)
4.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5.广东省科技厅创新基金业务委托机构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