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04-28     点击量:

粤科函政字〔2012〕53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科学掌握我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发展态势,及时反映各地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我省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本次采集信息将作为编制《2012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年度报告》的依据,相关采集信息将作为省创新型企业实施院线提升计划立项的基础数据。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采取网络报送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范围

  本次采集创新型企业信息均为企业2011年度数据。信息采集范围:

  1.由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认定的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2.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3部门认定的广东省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今年已填报科技部2012年信息采集表的企业不再重复填报有关信息,待网络提交完成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表10日后,重新登录系统补报相关信息。

  二、企业信息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以考察企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程度为核心,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活动、创新活动及组织、创新绩效等。不参加年度信息采集的企业,原则上不予通过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或复审,并且当年不能申报创新型企业有关的科技计划项目。

  省级创新型企业具体操作流程:①打开“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http://168.160.193.22/),选择“信息上报系统”;②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陆进入企业用户首页;③选择“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信息采集”,在线填写信息;④保存后进行信息检查,不符合规范的信息,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否则无法进入上报流程;⑤企业在线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提交完成后选择“生成word文件”;⑥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所在地市科技局,由科技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三、信息采集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总体组织实施,并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我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的相关具体工作。请各地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区创新型企业认真填写企业上报信息表,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请填报企业按照指定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并确认上交后,打印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寄送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企业信息上报系统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纸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㈠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陈京东,020-87683136
  聂晨曦,020-87683136

  ㈡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张  燕,020-83163633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11室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510070)

  传 真:020-87683136、87686359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QQ工作群:39740745

  附件: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表(模板)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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