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拟安排项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12-23     点击量:

粤基金公示〔2021〕7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等程序,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共拟资助项目1405项(青年基金项目1234项,地区培育项目70项,重点项目91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1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9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67782,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附 件: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金拟安排表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第二批农村科技特派员等)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下一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