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规划字〔2012〕4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监督,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省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2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检查组具体到项目承担单位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与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抽查。检查组将分组、分批次对抽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抽查的项目和现场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和程序
检查组将重点对项目执行、财政科技经费使用以及绩效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程序:项目自查情况汇报(约10分钟);查阅项目材料、实地察看和专家质询(约20分钟)。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项目自查。被抽查的项目要安排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员、财务人员配合现场检查,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检查组提出书面报告,并安排项目主要承担人员进行项目汇报。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提供如下材料:1、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联合申报的项目还要提供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书;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1);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4、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5、项目经费的到达证明、配套资金证明、支出明细账以及有关财务凭证;6、上缴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相关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办法或制度;8、有关科技成果证书和知识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发表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主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5份,装订成册,备检查组查阅。
(三)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将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并作为我省科技项目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附件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或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网站(www.gdte.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燕 卿 020-87684733 13794443598
廖金水 020-83163848 13922107188
附件: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