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2-03-31     点击量:

粤科函农字〔2022〕29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省科技厅于2019年启动了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建设期已满。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农业园区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省科技厅2020年1月批复建设的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8个(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

  (三)各园区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三、验收流程

  (一)验收申请。各有关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园区撰写《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委托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视频答辩及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园区进行验收视频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对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结果认定与公布。本次园区验收实行优胜劣汰,建设水平低的园区不予通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园区,由省科技厅发文,给予正式授牌;没有通过验收的,给予延期整改或取消其园区建设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市科技局(委)于2022年6月1日前将验收申请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各1份报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同时将所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为确保本次验收工作公平公正,所有验收佐证材料须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三年建设期内)形成的。

  (三)现场考察和视频答辩具体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由各地市科技局(委)汇总报送,并提交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电话:83163930)

  (二)联系人: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石慧芳,020-83163281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叶毓峰,020-83163906

  (三)邮箱:skjt_yeyf@gd.gov.cn

  附件:1.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名单

     2.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省科技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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