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2〕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我厅起草了《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2年5月21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我厅。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电子邮件:skjt_qbskjzczx@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业务综合办理大厅,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邮政编码:510033)
2.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