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1号)相关标准及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审查、省科技厅综合评价等程序,遴选出2017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名单。现对40家推荐为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表述,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文晓芸
电 话:020-83163877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楼1309室
邮 编:510033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