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1〕1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要求,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于2012年1月16日开始,为做好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名额不限,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推荐名额不限,注重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我省将根据推荐指标及国家科技奖励推荐要求进行推荐。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不得在我省重复推荐。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应在项目验收或鉴定完成两年后方可推荐。
二、请各单位参考“2011版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推荐书”,“推荐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2份和电子版,其中各项目完成单位盖章和完成人签署姓名的原稿1份。申请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省奖励办,书面材料请于12月26日前送交。
联系人:王雅文、胡羚
联系电话:020-83163923、83163328
邮箱:28144088@qq.com、569688314@qq.com
附件:1.《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国家最高科技奖励推荐书
3. 国家自然奖励推荐书
4. 国家发明奖励推荐书
5. 国家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
6. 国际科技合作奖励推荐书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