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1〕8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省奖励办共收到推荐项目645项,经形式审查,合格项目608项,不合格项目37项。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在省科技厅公众网(通知公告)予以公布。
公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奖励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单位和个人应该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提出时间:公布期30日内,即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8月3日,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请各推荐单位、各完成单位同时做好本单位相关项目的公布工作。推荐单位请将本单位推荐项目公布结果于2011年8月8日前报省奖励办。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401室
邮编:510033
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