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医疗机构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6-30     点击量:

粤科函社字〔2011〕8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及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由科技部、卫生部联合有关地方政府实施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于2010年7月在重庆市启动。该工程以“创新发展,惠及民生”为宗旨,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10个省(市)的100个县(区)选择1000家医疗机构试点应用10000台(套)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其目的在于加快培育医疗器械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让科技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我省作为全国三大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地之一,不仅积极组织省内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参加重庆示范基地的工作,也在我省韶关市设立首个示范点,试行开展了相关工作。鉴于我省在医疗器械方面的产业优势和开展国产创新医疗器械示范工程的前期工作基础,科技部初定我省为继重庆市之后全国第二个示范基地,并计划于7月中旬在广州召开示范基地启动会。

  为做好示范基地启动的筹备工作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有关工作,现面向省内医疗机构征集示范医疗机构,请各地级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示范医疗机构要求

  具有一定医疗条件和技术基础,有较大的人群覆盖范围和区域影响力,并对参与建设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基地有浓厚兴趣和强烈愿望的各级医疗机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医疗机构填写《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医疗机构申请书》(见附件3),申报书及有关材料经地级以上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重点对医疗机构的条件、需求等审核后,于2011年7月11日前报送至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盟邮箱,纸质件(一式5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联盟办公室。

  三、示范应用方式

  经专家评审确定为示范医疗机构的单位,将获得省内或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免费派送、免费试用或成本价销售提供的创新医疗器械示范产品,并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卫生厅颁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医疗机构”牌匾。其中,确定为高端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评价机构的三甲医院,省科技厅将予以倾斜支持。

  确定为示范医疗机构的单位,要与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厂商签订应用协议书,按协议要求为产品应用提供场地、人力等条件,反馈产品使用情况、改进建议等评价资料。

  四、联系方式

  ㈠ 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办公室

  吴书裕,13760712071      周  露,13826023892
  周凌宏,020-61648291、13503094780
  传  真:020-61648291
  地  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510515)
  邮  箱:gdmd_alliance@163.com

  ㈡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周  彧,020-83163889

  ㈢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

  涂正杰,020-83848500

  附件:1.国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简介
     2.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医疗机构申报办法(试行稿)         
     3.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医疗机构申请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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