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公示〔2023〕1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等程序,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拟资助项目228项(面上项目220项,重点项目8项);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海上风电)拟资助项目90项(面上项目81项,重点项目9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至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67782,
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附件:1.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资金拟安排表
2.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海上风电)项目资金拟安排表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