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23〕23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开展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 大学科技园运营主体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大学科技园相关条件符合《实施办法》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采取无纸化申报,请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 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

  2.申报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3.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5月10日24:00。

  2.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24:00。

  3.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286、18819267092; 

  2.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省教育厅科研处(政策咨询):020-83163644、37628043;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020-83163930。

  (二)推荐汇总表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件:1.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2.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推荐汇总表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6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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