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赛事组织与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加大参赛发动力度,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并做好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地方赛,于5月15日前提交设立地方赛申请表(附件2)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鼓励带动各地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参与地方赛赛事组织工作。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科技金融分中心积极承办大赛省决赛,于6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附件3)。
二、加强大赛创投专家遴选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和创投机构对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附件4)的省内外创投专家,可将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附件5)、个人简历(附件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附件7)签字盖章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评审需要邀请担任大赛评委。
三、加大大赛政策支持和服务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完善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重点为本地参赛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政策支持,以及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支持,大力开展行业论坛、投融资对接、项目成果展、创新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广泛组织大赛宣传推广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积极与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大赛宣传,吸引更多民众关注大赛,吸引更多机构与企业参与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申请举办专业赛事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精神,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和发展实际,积极申请举办相关专业赛赛事。赛事方案及相关地市科技部门申请函,请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工作邮箱skjt_guoyq@gd.gov.cn,我厅审核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复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李丽娜、陈邦平、李秋实,020-87683149、87687652、87680361
(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郭昳琦、汤明,020-83163891、83163911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504室
电子邮箱:skjt_chenbp@gd.gov.cn
附 件:1.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设立地方赛申请表
省科技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