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镇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经各地市评选推荐,并经省组织评选,现决定授予东莞市大朗镇等25个单位为专业镇建设先进单位,授予东莞市大朗镇尹景辉等35名同志为专业镇建设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受表彰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省监察厅驻科技厅监察室提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 何旻昊
省监察厅驻科技厅监察室 廖金水
电话:020-83163621,83163848
传真:020-83548567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政编码:510033)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