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24〕2号
根据《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234号)要求,经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联合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了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遴选出2家省级大学科技园。现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12日。
任何单位与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异议应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为民、梁海锋
电 话:020-83163286、831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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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0033
省科技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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