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推进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数字证书使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10-08     点击量:

粤科函规划字【2010】1292号

各有关主管部门:

  我厅于2010年2月10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启用了数字证书(详见《关于申办和启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通知》),经过半年试运行,效果良好。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广东省密码管理局、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45号)要求,我厅决定进一步推进数字证书的使用,增强业务系统的安全性,有关通知如下:

  一、已配发数字证书的用户必须采用数字证书登录。2010年2月份我厅已为主要管理部门配发了数字证书,请该类用户中未启动数字证书的尽快联系省科技信息中心(电话:020-83163338)开通启用,2010年11月起我厅将逐步取消该类用户的普通登录方式。

  其他企事业申报单位鼓励开通使用数字证书,未使用数字证书的可继续使用原有登录方式办理有关业务。

  二、加强数字证书管理。为了保障科技业务数字证书的使用安全,各单位在领取科技业务数字证书后,要建立完善相应保管和使用制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忘记数字证书密码处理办法。为了确保持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在10月31日后能正常登录系统处理业务,忘记数字证书密码的用户,请尽快联系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客服取回密码,联系电话: 95105813。

  2、申办数字证书方式、流程。需要新办、增办数字证书的单位,请按照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办法(见附件)申办。

  附件: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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