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09-27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0〕127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10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次高交会以“科技引领转型,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期间将举行“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专业技术与产品展、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高端服务专题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活动。

  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广东展团,参加本届“高交会”。我厅的参展筹备工作由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16~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二、展示的主要内容

  围绕我省“十一五”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成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等,重点组织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具有自主创新特性、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展,并将挑选具有代表性的高、精、尖项目进入中心展区。参展项目应具有成交意向。

  三、报名事项

  1.请各申请参展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参展项目打印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

  2.请各申请参展单位于10月9日前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和相关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到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展团将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并将及时通知申请参展单位,做好参展的准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1.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尹玉萍,020-83561434   黄莎莎,020-83163254
  传  真:020-83563417   E-mail:stechb@vip.163.com

  2.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陈丽英,020-83163928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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