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现将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共同组成的评选表彰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由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承担。
二、名额分配
每个市各推荐1个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1名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推荐先进,要严格遵循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推荐上报的名单,要经过科技、宣传、科协部门共同审核同意。
(二)要确保质量。推荐的对象必须事迹突出,代表性强,具有典型意义,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三)要按时报送。请各市按照国科发政〔2010〕137号文件明确的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请将全部推荐材料一式六份于4月16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本通知及附件可到广东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下载。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1303房
邮政编码:510003
联 系 人:田何志 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7683149 020-83163910
传 真:020-87686353
电子邮箱:tianthz0912@163.com
附件:1. 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Ο一Ο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