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对非洲科研人员设备捐赠”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03-30     点击量:

  根据温家宝总理于2009年11月8日在沙姆沙伊赫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倡议,为进一步推动中非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启动了“中非科技伙伴计划”。该计划旨在推动中国与非洲建立新型科技伙伴关系,分享中国科技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支持非洲国家开展科技能力建设。

  作为“中非科技伙伴计划”框架下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设立了“对非洲科研人员设备捐赠行动”,为在华工作的优秀非洲科研人员赠送价值15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设备,协助其回国后改善科研条件,继续开展有关的研发活动,并为中非双方未来的科技合作奠定基础,推动中非友好合作关系的长远发展。

  一、申请人资格

  1、非洲在华工作的博士后或在华工作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

  2、所属专业为自然科学领域。

  3、与所属国高校或科研机构签有就业合同,且在设备运抵一年内在该单位工作。

  4、申请人有申请当年具体的归国计划。

  二、对申请人及接收单位的其他要求

  1、申请人归国后的供职机构为捐赠设备的接收单位。

  2、所申请的捐赠设备需与申请人当前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单位所开展的项目以及接收单位开展的科研项目有密切联系。

  3、捐赠设备自运抵之日即成为接收单位的财产。申请人离开接收单位之后,设备仍将留在该机构使用。禁止转卖捐赠设备。申请人及接收单位须以适当方式标明捐赠设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的捐赠物。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负责将捐赠设备运至申请人所属国的指定港口并支付运输费用,捐赠设备在申请人所属国的关税、可能发生的安装费用、必要耗材及维护修理费用等相关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接收单位须保证捐赠设备的正确安装和合理使用。

  三、申请捐赠设备时须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受赠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简历、申请人在华工作情况、申请人归国后计划开展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关于所申请的捐赠设备的归国后使用计划、所申请捐赠设备的有关信息等。

  2、由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单位在上述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3、接收单位出具确认函,就申请设备在本国科研项目中的必要性做出说明,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做出保证。确认函将作为申请表必要的附件。

  4、申请人出具个人声明,表示同意在收到捐赠设备一年内提交使用报告。个人声明将作为申请表必要的附件。

  四、申请程序

  1、本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日。以后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3月1日。

  2、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含附件)。所提交申请表中须包含至少一份原件。申请表请从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www.cistc.gov.cn)或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站(www.cstec.org.cn)下载。本表格可能不定期更新,请登陆上述网站查阅最新信息。

  3、逾期、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将于每年5月1日前确定当年受赠者人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顾光明 谷敏

  电 话:86-10-68511569 68598012

  传 真:86-10-68523836

  Email:gugm@cstec.org.cn     gumin@cstec.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 编:100045 

  附件:1.中非科技伙伴计划申请表(中文)
     2.中非科技伙伴计划申请表(英文)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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