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7〕14号
现对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初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奖励办提出。异议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4~10日,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撤奖的项目应征得项目所有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同意,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和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省奖励办将及时对异议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处理,处理结果将报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决。根据省奖励相关规定,一、二、三等奖数量原则上分别控制在30、80、150项以内。
电 话:020-83163920、8316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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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0033
省奖励办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