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4〕41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4〕21号,简称指南),截至2024年8月5日17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4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150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1631项,其中中卫科研联合基金申报788项(面上759项,重点29项);迈瑞联合基金申报843项(面上785项,重点58项)。
经省基金委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4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拟受理1584项(面上项目1504项、重点项目80项);拟不予受理47项(面上项目40项、重点项目7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报单位资格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2)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3)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4)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5)申请人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指南要求;(6)2023年省基金项目验收不通过核查问题;(7)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不符合要求。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8月15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8月20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67835、020-87567792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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