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粤科高字〔2008〕45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2009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中的电子信息(计算机及应用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广播电视技术产品、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新型元器件)、先进制造(数字化切削加工设备、机电关键基础件及零部件、现代科学仪器)、现代交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新材料、环境保护、现代农业、其他高新技术等8个领域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评审和复审。现对“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FINE2000舞台灯光”等276个拟认定的2009年广东省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最终认定结果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联合认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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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