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广东省2024年第七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4-09-29     点击量:

粤科公告〔2024〕50号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和为盛泰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2024年第七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