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相关大专院校及高新园区(创业基地):
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对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了申报受理和专家评审,目前拟立项项目正在公示中。大学生项目立项后按属地化进行管理,各地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与当地有关高新园区(创业基地)认真做好相关立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帮助和督促学生办理企业工商注册和入驻基地手续。若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关手续的,拟资助资金将不予拨付;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辅导培育,符合条件的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三、辅导大学生立项项目企业进入省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签订计划合同(注: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
四、汇总上报大学生立项项目的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须上报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不属支持范围);
2、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
3、企业章程和企业验资报告;
4、创业基地(孵化器)入驻协议;
5、与项目有关(包括注册资金、研发内容、人员、经费、目标等)变更内容说明;
6、其他资料。
五、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大学生办理企业工商注册、入驻基地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过时不予接受。
2、12月上旬:企业通过省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书和签订项目合同书(通知另行印发)。
联系人及电话: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严爱琼 87682617
钟嘉琳 87686652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