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科研组织管理”模式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打造“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省级科研众包平台(试点)”(以下简称“平台(试点)”)和“广东省省级科研众包备选平台”(以下简称“备选平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众包的目的意义
科研众包是当代科研活动的一种新方式,它通过互联网聚集广大科研人员的智慧,协作开展科学研究,共同解决科研难题,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
科研众包拓展了科研需求与创新资源的对接通道,搭建了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优化了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等资源的配置方式。同时,丰富了科研活动的组织形态,发挥了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二、平台建设方式
(一) 市场主导。省内现有的科研众包平台是我省省级科研众包“平台(试点)”和“备选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平台建设必须突出科研主题,体现“众”和“包”的特点,在需求描述、方案优选、过程管控、纠纷处理、绩效评价、定向推送等关键环节上设计合理,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科技服务。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 政府扶持。年内,省科技厅将尝试依托“平台(试点)”完成特定领域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并视平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多种形式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三) 协同推进。政府部门不具体参与科研众包“平台(试点)”和“备选平台”的日常经营管理,仅面向特定科技领域提供必要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与资金资助,共同打造水平较高、开放共享的科研服务平台。
(四) 动态调整。对入选的省级科研众包“平台(试点)”和“备选平台”,省科技厅将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并视考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此外,政府各类扶持资源的投入,也会根据考核评结果实时动态调整。
三、政府扶持方式
(一) 对纳入“平台(试点)”和“备选平台”的运营机构,将选择事前资助、后补助、创新券等多种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二) 鼓励各“平台(试点)”按要求推荐上报依托自身组织开展的优秀科研众包项目,择优纳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资助范围,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补助。
(三) 鼓励省财政设立的各政策性基金(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基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等)优先投资依托“平台(试点)”组织开展的科研众包项目。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 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众包平台运营机构。互联网众包平台须按相关要求进行ICP备案。允许能为众包平台运营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投资等相关支撑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单位联合申报,与平台运营机构形成优势互补。
(二) 申报条件。
1.平台成立及运营时间未满一年的(自申报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1)需拥有专业运营团队及固定场所;
(2)具备专业的平台服务功能及可行的科研众包实施方案。
2.平台成立及运营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的(自申报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1)需具备成熟的平台服务功能,已成功对接科研领域众包业务30项(含30项)以上;
(2)具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及固定的场所;
(3)具有可行的科研众包实施方案。
(三) 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广东省内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能面向科研需求提供众包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中,择优遴选3家左右“平台(试点)”和若干家“备选平台”。
五、申报程序
(一) 材料编写。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广东省科研众包平台(试点)申报信息表》等申报材料(附件1),《科研众包平台业务发展方案》(附件2)并按照《申报材料附件清单》(附件3)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和纸质版一式10份,申报材料及附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二) 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申报截止后,省科技厅将按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六、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日。
七、联系方式
(一)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司圣奇、彭丹,联系电话:020-83163838,83163830
(二) 申报受理。受理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
附件:1.广东省科研众包平台(试点)、备选平台申报信息表
2.科研众包平台业务发展方案
3.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省科技厅
2016年5月3日